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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平公正、严谨认真地做好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保证研究生招生质量,经研究,特制订如下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成立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并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唐晓勇
申诉电话:87092059、87092205 二、复试办法 1.复试原则
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人数与招生人数的比例约为1:1.3。
2.复试基本要求
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学院将严格遵照相关规定进行复试工作,最大限度保证公平公正!
3.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40%+复试专业面试成绩×40%+复试外语测试成绩×20%
三、复试程序
1.复试报到
(1)凡取得我院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2)复试提交材料按学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要求提供。
(3)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提交材料不齐将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报到时间及地点 :请考生于3月23日(周三)上午8:00-8:40之间到柳林校区通博楼A218 报到。
(2)笔试及面试时间 :
a)笔试时间:3月23日上午9:00-11:00;地点:报到时通知。
b)面试时间:3月23日下午1:00-5:30;地点:报到时通知。
3.复试内容
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笔试、实践能力考核、面试、外语测试等。本学科在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时,要全面考核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在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时,除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还要考察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情况。
四、录取
(1)录取办法
严格按照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及《西南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规则》文件要求进行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学院将录取工作按照计划招生人数在各专业内部进行第一志愿录取,录取方式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本专业内)依次从高到低录取
(2)录取名单
经学院复试和录取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批准后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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