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 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 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特别提醒: 1、请考生提前准备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 学生证(含注册页,至少注册7学期)、成绩单、科研成果(含封面、目录、全文)复印件各一份。 2、所有提交的复印件/打印件请考生签上姓名和日期。 西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 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 报到流程 一、 考生仔细阅读复试相关通知
二、考生交纳复试费120元
三、领取资格审核表,本人校对、签字后返回原处
四、验证、(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生证、成绩单、科研 成果原件)提交指纹信息采集传递单、资格审查单及复印件 五、提交政审调查表和加分项目表
六、查看笔试、面试、体检的时间及地点 西南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 考 场 规 则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务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提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和橡皮、绘图仪器以及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电子计算器,或根据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 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等证件放在桌子左上角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栏目。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无效。 遇试卷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不到规定的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卷。 六、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考试机构规定。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在试卷、答题纸的密封线外或答题卡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答卷)和草稿纸不准带走。 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西南财经大学统计学院 201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 考场安排 笔试: 时间:2013年4月12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 地点: 第一考场:颐德楼401教室(数量经济学) 第二考场:颐德楼402教室(统计学) 第三考场:颐德楼403教室(管理科学与工程、应用统计硕士) 第四考场:颐德楼404教室(应用统计硕士) 特别提醒: 1、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推免生凭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考生自备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任何物品。 3、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专业面试: 统计学专业 时间:2013年4月13日(星期六)上午9点 地点:第一组 经世楼B101教室 第二组 经世楼B102教室 应用统计硕士 时间:2013年4月13日(星期六)上午9点 地点:第一组 经世楼B103教室 第二组 经世楼B104教室 第三组 经世楼B105教室 第四组 经世楼B106教室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 时间:2013年4月13日(星期六)上午9点 地点:经世楼B108教室 数量经济学专业 时间:2013年4月13日(星期六)上午9点 地点:第一组 经世楼B201教室 第二组 经世楼B202教室 英语测试 时间:2013年4月13日(星期六)上午9点 地点:第一组 经世楼B203教室 第二组 经世楼B204教室 第三组 经世楼B205教室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时间:2013年4月13日(星期六)上午9点 地点:第一组 经世楼B302教室 第二组 经世楼B304教室 第三组 经世楼B306教室 考生休息室 经世楼B107教室,经世楼B206、207、208教室 特别注意: 1、专业面试是严格按照先后顺序有序进行的,并且每一名考生的面试时间约为15-20分钟。 2、英语测试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面试顺序可根据专业面试的顺序自行作适当调整。 2、未面试的同学请在经世楼B107教室,经世楼B206、207、208教室休息、准备,请不要在教室外的过道上交谈、喧哗,以免影响上课、面试的同学。 请考生于2013年4月13日上午8点30分到经世楼B107教室,经世楼B206、207、208教室查看分组安排及面试顺序。 西南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规则 (2012年4月) (全文请见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网) 节选
第二节 资格审查 第十一条 各学院(中心)在考生报到时,应根据招生简章的规定安排有经验的专职工作人员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有考生和审查人员的双方签字。对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 (一)对于国民教育序列高校(党校毕业生除外)大学本科毕业考生,需审查其毕业证书原件,对证件不符者,不予复试。 (二)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核查其学生证及其注册情况,对入学不到四年的考生,不予复试;对大学期间没有按时注册的考生,请其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证明,否则不予复试。 (三)对于提前毕业考生,需提供学校实行学分制的办法和学校出具的学分修满、可提前毕业的证明。 (四)对于MBA、MPA、旅游管理、项目管理专业的考生,需审查其毕业年限。本科毕业满3年,专科毕业满5年。对毕业年限不符合招生简章要求的考生,不予复试。 (五)对于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须审查其报考资格。对大学专科毕业未满2年的考生,不予复试;本科所学专业为法学类的考生,不予复试。 对于法律硕士(法学)考生,本科所学专业为非法学类的,不予复试。 (六)对于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书,对教育部不承认的境外高校毕业生,不予复试。 (七)对于以上学历审核结论有异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复试。 第三节 复试内容与要求 第十二条 复试包含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外语测试。各部分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计入考生的综合成绩。 略 所有考生在复试阶段均需进行政审。 第十三条 专业笔试。除MBA、MPA、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外,其他专业考生须进行笔试。 笔试由各学院(中心)组织。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内容与招生简章公布的一致,由各学院(中心)按照《西南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复试专业课命题细则》的要求命题,按照《西南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评卷规则》的要求阅卷。 第十四条 专业面试。专业面试由各学院(中心)组织,形式一般为抽题回答,每名考生抽题回答不少于2个问题,时间不少于15分钟。鼓励采取有利于考查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其他专业面试形式。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研究能力和综合素质。 专业水平考察主要包含:(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含:(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4)人文素质;(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每名考生专业面试结束后,由参加面试的教师当场独立打分,其平均分为考生的专业面试成绩。 第十五条 外语测试。外语测试由各学院(中心)组织,在专业面试之外单独进行,形式为听说能力测试,其中公共英语占70%,专业问题占30%。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 第十六条 政审。各学院(中心)在复试中要组织专人对考生进行政审,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第十七条 同等学力加试。符合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考生除参加复试外还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时间3小时,每科满分100分,难易程度原则上与本科教学大纲要求一致。 第十八条 加分项目。考生可在复试时向学院提交1项具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获得综合成绩加分。科研成果须为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科研论文(用稿通知无效)。加分上限为1分,不累计加分。学院(中心)按照以下标准评分: (一)在有CN标志的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科研论文的,第一作者1分,第二作者0.5分; (二)在有CN标志的一般刊物上公开发表科研论文的,第一作者加0.5分,第二作者不加分; 第十九条 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1分(其中加分项目为1分),具体计算方式: (一)科学学位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初试成绩÷5)×60%+复试笔试成绩×15%+复试专业面试成绩×15%+复试外语测试成绩×10%+加分项目成绩; (二)专业学位各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1. 会计硕士:略 2. MBA、MPA、旅游管理:略 3.其他专业学位: (初试成绩÷5)×50%+复试笔试成绩×15%+复试专业面试成绩×25%+复试外语测试成绩×10%+加分项目成绩。 第二十条 成绩上报。各学院(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考生成绩,包括考生的初试各科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 第二十一条 结果公示。按照教育部规定,复试结果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向考生公布。 第四节 录 取 第二十二条 复试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一)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二)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四)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不予录取。 第二十三条 各学院(中心)根据学校下达的录取计划,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具体标准如下: (一)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参与统考考生排序,计划单列,单独进行录取。 (二)单独考试考生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者定向培养,不参与统考考生排序,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三)援藏计划考生,不参与统考考生排序,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四)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参与统考考生排序,计划单列,单独录取。 (五)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可根据考生的排名情况录取为定向或者委托培养。
(六)对于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优先录取符合条件的一志愿考生后,再录取调剂考生。 关于2013级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的通知 统计学院: 按照学校2013级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你院复试体检定于2013年4月14日上午8:00—12:00在校医院(柳林校区)进行,体检内容包括普检和血液检查。按照成都市物价局(成价费[2003]236号)文件,体检收费标准为75.00元/人。请各位考生在体检前到校医院缴纳体检费,领取体检表。体检前请注意以下事项: 1、领取体检表时,请携带照片(1寸)一张和准考证。 2、体检抽血前12小时请禁食、禁饮。 3、请在化验单和体检表上准确填写姓名、性别、年龄、专业。 4、请各位同学按照安排日期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请遵守体检秩序。 咨询电话:87092394 联系人: 周老师 特此通知。 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西南财经大学医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2013年统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史代敏 小组成员:
李林涛、彭晓蓉 、毛中明 郭建军、 鲁万波、 马 丹 、张红历 统计学院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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