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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社会发展研究院 2018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201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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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5 00: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四川成都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充分发挥复试在招生中的作用,体现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选拔力度,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专业水平、科研能力以及综合素质,提高研究生新生质量,特修订本规则。
一、成立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并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申诉电话:028-87092241。
二、招生计划
2018年我研究院社会工作专业(专业代码:035200)招生计划为33人(含2个专项计划),社会经济学(专业代码:0303Z1)招生计划为8人(含1个专项计划)。
复试程序
1. 复试原则
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参加复试人数控制在招生人数的1:1.2左右。
2. 复试报到
(1)复试提交材料按学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要求提供。
(2)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提交材料不齐、资格审核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3)我院将以电话和短信的方式通知复试考生,不再另行发放复试通知书。对于复试资格存在疑问的考生,请登陆研究生部主页进行查询。
(4)考生需在所有提交的材料复印件上亲笔签名,并写上身份证号码和日期。审查人员将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签字。
(5)考生需对资格审查表进行核对(尤其注意审查以下信息: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本科学历信息、报考信息等),确认无误后签名并提交。
(6)复试收费标准为120元/人,报到时考生需缴纳复试费用。
报到时间:2018年3月29日(周10:00-15:00
报到地点: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通博楼A509会议室
3. 复试内容
复试包含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和外语测试。各部分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计入考生的综合成绩。我研究院在复试中会组织专人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1)专业笔试
笔试时间:2018年3月30日(周五)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颐德楼H411、H412教室。
笔试内容:社会经济学—《应用社会学》,社会工作—《社会工作》。
考生需带上身份证待验。开考30分钟后考生将不能进入考场。
(2)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专业水平考察主要包含: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约为15分钟,面试结束后,由参加面试的教师当场独立打分,其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2018年3月30日(周五)下午13:30—17:00。
面试地点: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颐德楼H410、H412、H414教室。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专业面试具体分组名单和面试时间于3月30日下午13:00在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颐德楼H410教室进行通知,请考生按时到教室提前等候。
(3)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在专业面试之外单独进行,形式为听说能力测试,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测试时间:2018年3月30日(周五)下午13:30—17:00。
测试地点: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颐德楼H411、H413、H415教室。
测试形式:面试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时间:2018年3月29日(周四)下午15:45—17:25
考核地点: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经世楼C301、C303教室
考核形式:面试
四、录取
1. 复试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1)社会经济学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初试总分÷5)×70%+(复试笔试成绩×40%+复试专业面试成绩×45%+复试外语测试成绩×15%)×30%;
(2)社会工作专业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初试总分÷5)×70%+(复试笔试成绩×40%+复试专业面试成绩×45%+复试外语测试成绩×15%)×30%。
2. 录取原则
我研究院根据学校下达的录取计划,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小数点后两位),初试总分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单独考试、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招生计划单列,不参与统考考生排序,在其专项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复试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专项计划考生除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予录取。
(5)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录取。
我学院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调剂。
五、体检
1. 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规定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2. 2018年3月29日上午8:30-11:00在校医院(柳林校区)进行,体检内容包括普检和血液检查。按照成都市物价局(成价费[2003]236号)、成都市发改委(成发改收费[2016]258号)文件,体检收费标准为75.00元/人。请各位考生在体检前到校医院缴纳体检费,领取体检表。体检前请注意以下事项:
(1)领取体检表时,请携带照片(1寸)一张和准考证
(2)体检抽血前12小时请禁食、禁饮
(3)请在化验单和体检表上准确填写姓名、性别、年龄、专业。
(4)请各位同学按照安排日期到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请遵守体检秩序。
(5)体检咨询电话:87092394   
复议
考生对复试工作有意见的,可在复试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投诉和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我研究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并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本细则从公布之日执行。
社会发展研究院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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